用延续生命的人
--记凤凰古城廖家桥镇政府干部钱长有
2005年7月27日,廖家桥镇漾水沱村发生森林火灾。57岁的共产党员钱长有,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第一个冲进救火现场。长达5个小时的救火过程,钱长有没有离开一步,没有休息一会。可没有人知道,在扑火的过程中,钱长有强忍肚子的剧烈疼痛。当火被大家扑灭时,钱长有却昏倒过去了。当晚,钱长有尿血了,疼痛让疲劳的他整晚无法休息。第二天,在妻子的一再劝说下,钱有长来到县人民医院详细检查。检查报告的结论———膀胱癌晚期。犹如晴天霹雳,妻子在一旁哭昏了过去,同事们心如刀绞。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在人们再三劝说下,他强打着精神,来到州人民医院复查,但无情的事实击碎了所有人的幻想,没有谁会相信,身体硬朗如铁,挑担赛小伙的他,竟会患上这样的绝症。
“我才57岁,怎么就被判了‘死刑’啊……”在无数的痛苦挣扎之后,钱长有在工作日记中这样写道:癌症吓不倒自己,可怕的是自己把自己吓倒,我要用工作延续自己的生命,争取为党的基层事业多做些工作。既然拿着国家给我发的工资,就要对得起这份信任和嘱托,就一定要把肩负的担子扛到最后。
钱长有,廖家桥镇一名普通的基层党员干部,1968年退伍转业,扎根农村基层37年,主抓过乡镇办公室工作、政府机关党支部工作、宣传工作、信仿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司法工作,37年如一日,安于本职工作,坚守着工作岗位,无怨无悔奋斗在农村最基层。
2003年11月14日,廖家桥镇铁桥村村民田天金,在县城古城区卖柑橘时,与县城市监察队执法人员发生矛盾冲突,田天金被打受伤,于是向县城市监察队索赔。凤凰古城沱江镇派出所民警调解未果。于是,田天金夫妻找到钱长有,请求他进行调解。田天金要求县城市监察队补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7500元,除掉2004年1月已支付4100元外,还要补偿3400元;而县城市监察队只同意再追加补偿3000元,双方各持己见,矛盾重重。钱长有使出浑身解数,应用自身多年积累的民事调解经验,一方面到县城市监察队做工作,争取县城市监察队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田天金夫妻的思想工作。为这事,钱长有在县城和廖家桥来来回回地跑了数十趟。被钱长有的精神所感动,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事后,田天金夫妻逢人便说:“感谢党的好干部啊!”
2006年12月30日中午时分,土桥坳村六组村民滕术根种植的半亩猕猴桃,被二组村民滕久顺全部砍断。滕术根一边来到政府报告,一边打电话组织亲戚朋友前来找滕久顺索赔。钱长有获知后,深知要是不及时处理,一场聚众斗殴事件就会发生,他及时赶到土桥坳村,找到滕术根,一边调查事情的真相,一边从法律角度耐心把利害关系讲给滕术根听,想方设法阻止滕术根聚众闹事。在稳定滕术根情绪之后,钱长有及时就此事展开调查,然后马上召开村组干部协调会,分开力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面对一个身患绝症的老干部,双方激动的情绪慢慢地缓和下来了,双方同意接受调解,并达成了赔偿协议。一次群体械斗事件就这样被杜绝在萌芽阶段。当钱长有松了一口气时,肚子又痛了起来,他才想起还没有服药。
自得知自己患上绝症以来,钱长有始终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默默奉献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光和热,用工作延续着生命。他拖着虚弱的身体,热心接待群众来人来访136起,成功调解民事纠纷11起,消除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恶性案件和群众性械斗事件6起。实现全镇“小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无积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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