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古城全面建立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
记者日前从州民政局获悉,湘西年底将全面建立和实施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符合条件的城镇和农村特困群众,均可申请医疗救助。
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是各级政府对因患重大疾病难于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家庭给予适当补助,缓解其治病难和因病返贫的一种制度。
湘西自2004 年起,对患大病的农村困难群众实行医疗救助。2005年,在花垣、湘西、凤凰开展了城镇特困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今年保靖、泸溪也都推行了城镇特困家庭医疗救助。
为进一步健全湘西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缓解特困家庭就医难问题,保障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湘西出台了《湘西自治州特困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和实施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同时,积极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
据了解,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在乡老复员军人、城市低保户等属医疗救助重点对象。医疗救助坚持以大病救助为主,各县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救助病种。救助实行标准有别、分类施救的办法,对不同类别的救助对象实行不同的起救线。救助金占合理医疗费用的具体比例由各县市政府确定。救助对象通过申请,各级各部门审批合格后发放救助金。救助对象每人每年只能救助一次,且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责任编辑:凤凰古城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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